活动公告
【通知】阳光学院关于举办2017年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项目招募通知
时间:2017-04-01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为扶持和鼓励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思维,发掘和培育创新型人才,学院征求入驻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的项目,提供创业实践的工作场所与辅导服务,开启创业之路。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一、活动内容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项目招募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组织机构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入驻条件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一)创四方园接受入驻孵化区的创业团队分为三种,一种为在校生创业团队,即是满足在校大学生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团队;第二种为校友创业企业,即本校毕业5年内有志从事创业的毕业生开办的企业;第三种为校外企业,且本校学生至少占股30%,亦可申请入驻创四方园。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学院鼓励科技类型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或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凡已完成工商注册的企业和与专业紧密结合的项目优先;校级、省级及全国创意、创新、创业类大赛的获奖项目优先;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科技研发类获奖项目优先。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创业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校友;或为本校学生占股30%以上的校外企业。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四)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无违纪违规行为,有一定经营和管理能力,在商业行为中无强买强卖现象,愿意遵守创四方园的管理制度和监督。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五)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鼓励聘用相对固定的贫困生为工作人员。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六)团队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学生团队项目成员参与创业项目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四、相关政策规范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一)获准入驻项目经正式签约后即可获得一间独立的工作室,第一年免收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第二年起按照园区统一标准适当收取部分费用。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入驻项目必须遵守园区相关规定,若毁损场地设备或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入驻期间不得变更经营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工作室。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入驻资格并严肃处理。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四)创业团队合同期满,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后即可退出。进驻项目在合约到期之前,若因孵化成熟、结束营运、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在预定退出30天前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发予《退出通知书》。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五、活动议程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活动议程.JPG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附件:1.创业孵化区报名表          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创四方园入驻项目收费(每月)标准表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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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7年4月1日hnc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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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阳光学院2017年创四方园创业试验区项目招募的通知
文件类型: .doc 40a68909f43d2445798aa691997fadd5.doc (57.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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