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为扶持和鼓励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思维,发掘和培育创新型人才,特征求入驻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的项目,提供创业实践的工作场所与辅导服务,开启创业之路。
一、活动内容
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项目 征集、评选与入驻
二、组织机构
创新创业教育 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入驻条件
(一)创四方园接受入驻孵化区的创业团队分为三种,一种为在校生创业团队,即是满足在校大学生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团队;第二种为校友创业企业,即本校毕业 5年内有志从事创业的毕业生开办的企业;第三种为校外企业,且本校学生至少占股30%,亦可申请入驻。
(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科技类型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或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凡已完成工商注册的企业和与 本校院系 专业紧密结合的项目优先;校级、省级及全国创意、创新、创业类大赛的获奖项目优先;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科技研发类获奖项目优先。
(三)创业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内的校友;或为本校学生占股30%以上的校外企业。
(四)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无违纪违规行为,有一定经营和管理能力,在商业行为中无强买强卖现象,愿意遵守创四方园的管理制度和监督。
(五)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鼓励聘用相对固定的贫困生为工作人员。
(六)团队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学生团队项目成员参与创业项目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四、相关政策规定
(一)获准入驻项目经正式签约后即可获得一间独立的工作室,第一年免收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第二年起按照园区统一标准适当收取部分 费用。孵化时间以一年为原则,经申请得延长为二年。
(二)入驻项目必须遵守园区相关规定,若毁损场地设备或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三)入驻期间不得变更经营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工作室。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入驻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创业团队合同期满,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后即可退出。进驻项目在合约到期之前,若因孵化成熟、结束营运、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在预定退出 30天前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发予《退出通知书》。
五、活动议程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0月8日-10月22日 |
报名阶段 |
报名截止10月23日晚22:00 |
10月22日前 |
收集报名团队材料 |
1.报名表 2.商业计划书 3. 3.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知识产权打包发送邮箱267301350@qq.com |
10月24日 |
公布初审名单 |
公布名单,组织答辩 |
10月28日 |
召开入围项目 |
进行PPT汇报答辩并宣布入选名单 |
10月30日 |
签约 |
签约后团队入驻,布置工作室 |
11月6日 |
开始运营 |
正式开展工作 |
联系人:潘丽敏 电话:18065068622 邮箱:267301350@qq.com
创四方园孵化区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