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阳光学院创四方园场地申请与财产管理办法
时间:2022-07-21

 第一条创四方园内场地开放借用,申请者需根据要求填写《创四方园场地使用申请表》,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第二条所有场地的借用,都需按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要求进行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任何破坏行为,需爱护相关设施。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第三条 场地使用后,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派员与使用单位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现场清点借用场地各类设施的使用情况,若出现损坏,需由借用者负责。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第四条 创四方园内的财产包括固定的资产外,还包含创客中心的消耗性材料,基本的管理办法如下: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一)固定资产需粘贴标签,分类编号。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申请租借固定资产,需填写《创四方园财产借用申请表》,园区相应管理负责人,需做好编号登记。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按照审批程序、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统筹协调安排相应固定资产的使用。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四)归还固定资产时,管理员需进行盘点清算,如有损坏,需申请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五)固定资产的借还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2:30,创四方园服务中心处办理。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六)创客中心及课程教学消耗性材料,需向相应管理人员领取。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七)管理人员需对耗材的领取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填写《创四方园耗材登记表》,每周管理人员应对物资进行盘点,以此来监控耗材的使用,并及时申报紧缺物资。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八)每学期末,管理人员需对本学期的固定资产及耗材进行盘点,对相应设备进行维护、清理,并指定下学期的物资购买计划,向相应单位提出申请。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阳光学院创四方园场地申请与财产管理办法.docx
文件类型: .docx 1218057eded8ec9b1e764892953123e7.docx (12.39 KB)

sQR创新创业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