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将“创业者的园地,企业家的摇篮”落到实处,对《阳光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阳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
阳光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