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设立每年100万元大学生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进修及相关活动费用。学院给予赴台创意创新专班每个学生10000元专项奖学金。由阳光控股集团林腾蛟主席和阳光学院共同发起设立的规模为10亿元的创新创业基金,鼓励支持在校生及校友创业已经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学院依然鼓励学生创业者通过众筹的方式来宣传自己的创意、产品并获取融资支持,同时加强对众筹渠道和方式的指导和规范教育。3m2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指导学生众筹。对追梦网、天使汇、大家投、创投圈、原始会等较大众筹平台以及众筹方式和渠道进行了梳理,融入创新创业课堂教程,指导学生正确的选用和使用众筹平台。
加强安全众筹教育教学。选取一些非法集资案例进行教学,教育和引导创业学生正确认识众筹以及众筹方式,明确其代持股风验、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犯的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弊端;强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分清众筹与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界限,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并与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取得相应的指导或进行项目备案,大大化解在法律模糊地带摸索的法律风险。
阳光学院积极做好众包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阳光学子充分利用区域内以及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资源,与其开展合作,汇聚众力激发创业创活力。
鼓励充分利用校内资源。鼓励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学生与校友跨专业、跨领域组成团队共同开发创业项目,通过跨界碰撞产生创意、创新,通过网络社区等形式对广泛征集用户创意,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最后形成创业项目,并落地运营。
鼓励阳光学院创业者充分利用区域科研院校资源,积极与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以及省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组建创业团队和寻求智慧与技术支持,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促进成本降低和提质增效,推动产品技术的跨学科融合创新。
近年来,经过一系列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丰硕成果,每年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数约占毕业生总数的2%,有1名学生获福建省“创业之星”称号,3名学生获福建省“创业之星”提名奖。至今,学院创业学生千余人,创业初具规模的约70余人,23人资产过百万,8人资产过千万,2人资产过亿,近三年来学生及校友创业项目带动就业上千人。我院于2016年12月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会员单位,创新创业工作受到《中国教育报》、《人民网》、《海峡都市报》、《东南网》、《大闽网》等社会媒体广泛关注,多次报道我院创新创业相关工作。